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60项左右,。
2. 本次立项只设普通课题,不单设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立项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见附件4)。推荐应少于或等于限额数量,推荐限额为4项及以上的学院申报项目中至少包含课程思政项目1项。
2.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主持和参加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为3—7人。其中“课程思政”类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职称。
3.有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报;近三年有未完成课题的主持人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
4.学校课题参照省级课题划分学校宏观层面、学院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学院推荐课题时要尽量兼顾各层面,以便于推荐省级课题时按比例分配。
5.校级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2023年课题至2025年11月结题。课题一经立项,一般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
三、相关事宜
1.课题中期检查时,应按照课题研究阶段提交阶段性成果说明。
2.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与课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课程思政”课题结题时还需提交新修教学大纲、教案以及相应教学案例、反馈、感悟等支撑材料。
3.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并在下一年酌情减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课题数量。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相关附件,于6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等申报材料交至化学楼311。